中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2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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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2023年6月5日第五届6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郑 南同志兼任机关工会主席;
刘 斌同志兼任基础医学院工会主席;
阎雪莹同志兼任药学院工会主席;
陈 光(男)同志兼任附属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工会主席;
冷德生同志兼任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康复医学院工会主席;
宋树森同志兼任附属第三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工会主席;
李世龙同志兼任附属第四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黑龙江省康复医院)工会主席;
张荣兴同志兼任佳木斯学院工会主席;
孙 辉同志兼任继续教育学院工会主席;
祝媛媛同志兼任国际教育学院工会主席;
李彦龙同志兼任研究生院工会主席;
韩彦华同志兼任人文与管理学院工会主席;
常滨毓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主席;
李力恒同志兼任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工会主席;
马 伟同志兼任实验实训中心工会主席;
陈 光(女)同志兼任图书馆工会主席;
王凤友同志兼任中医药研究院工会主席;
左 军同志兼任学术理论研究部工会主席;
刘 蕾同志兼任黑龙江省中药材GAP研究中心工会主席;
包占全同志兼任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工会主席;
佟 俐同志兼任中医药博物馆工会主席;
高长玉同志兼任公共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工会主席;
贾 超同志兼任后勤管理处工会主席。
任职时间从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