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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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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2024-06-17 14:51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校教职工(劳模)生活品质,增强教职工(劳模)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行动自觉,激发广大教职工(劳模)干事创业热情,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一)疗休养对象面向全体在职职工,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优先考虑以下人员:

1.各级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工匠人才;

2.各类专家和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中的先进工作者、高技能人才、技术骨干、技术能手、优秀技术工人及苦脏累险一线职工等;

3.国家重大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全省重点工作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职工;

4.长期从事有毒有害、苦脏累险等工种的职工;患有职业病和工伤残等需要疗养康复的职工,照顾因公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5.获得记功奖励以上的干部职工;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教职工;先进工作者;各类先进人员。

(二)原则上不重复安排近三年参加过各类疗休养活动人员。

二、疗休养地点和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7日—22日。

2.地点:牡丹江镜泊湖职工疗养院。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2024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疗休养内容

1.注重身心健康。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和营养健康的饮食,适当安排文体活动,通过自有资源和购买服务开展体检、理疗、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职工(劳模)放松身心、充分休息、增进健康。

2.促进学习交流。精心安排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等,帮助职工(劳模)拓宽视野、把握时势。采用劳模座谈、事迹报告等形式,促进职工(劳模)彼此了解、互学互鉴。创造同行交流等机会,促进职工(劳模)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3.合理安排参观。鼓励将参观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相结合,激发劳模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参观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先进企业及社区、观光工厂和地域特色活动场地等为主。安排外出参观不超过3 天。

五、几点说明

1.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要安排好假期工作,避免影响学校工作和假期值班值宿工作。

2.本次活动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统一组织安排,疗休养费用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我校工会共同承担,疗休养期间如出现自费项目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3.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影响外出活动的疾病。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要根据疗养院的行程安排进行疗休养,不可带家属,不可私自脱离团队。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的推荐、审核及选送工作。

2.由于疗休养工作需要预约安排,各单位推荐的疗休养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3.单位务必于7月3日下班前将《2023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表》、《教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附件2、3)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有获奖证书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工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主楼304),电子版发送zyydxgh@163.com邮箱。逾期视作放弃参加本次活动。联系人:湛超,联系电话:82193030。

 

                                      校工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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