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8日(各附属医院及佳木斯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
二、主要内容
(一)听取、审议本单位的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二)讨论决定涉及到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
(三)其它需要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讨论的事项;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见附件)的要求,筹备并召开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各基层工会需提前向校工会报送“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并于会后向校工会提交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书面报告及会议审议或通过的相关报告、文件、决议等,做好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组织落实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应对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议。工会委员会换届需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前呈报请示,制定选举办法,报送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等。选举结果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报校工会备案。
(四)请各基层工会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并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至校工会,联系人:湛超,电话:13144511123。
附件: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
校工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