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教科文卫体工发[2023]9号文件《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树条件如下:
一、模范职工小家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基层工会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近三年职工(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遺工在内的非在编人员)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3、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
4、基层工会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二、模范职工小家限制条件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工会不得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1、存在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
2、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3、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
4、近三年内未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
5、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三、推荐选树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树宣传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意见。
3、要严格履行程序。基层工会按照选树条件申报,申报前应通过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同意率需达到90%以上。本单位有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应征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意见。申报名单和事迹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按组织录属关系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申报。
4、已评为省级以上模范职工小家的不再参与本次选树。
5、各基层工会有申报意向的,请填写附件一、附件二、于5月30日中午前将电子版发送到zyydxgh@163.com邮箱,联系电话:82193030 。
校工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