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各附属医院及佳木斯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主要内容
(一)听取、审议本单位的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二)讨论决定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
(三)其它需要提请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见附件)的要求,筹备并召开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各基层工会需提前向校工会报送“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并于会后向校工会提交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书面报告及会议审议或通过的相关报告、文件、决议等,做好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组织落实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因疫情防控的要求,部分教职工居家办公,各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至少提前3天向工会提交会议请示(电子版),由工会进行审核、批复。待恢复正常办公后补交会议请示纸质版。
(四)请各基层工会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至校工会,联系人:湛超,电话:13144511123。
附件: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
校工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