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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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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2-05-04 14:49  

各基层工会:

2022年是深入实施工会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广大职工法治素养,推动工会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工会决定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31

二、宣传内容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职工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宪法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力度,认真执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依策办事,在学校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重点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校工会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法律专家开展线上辅导报告,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校教职工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参加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根据省总工会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要求,组织教职工参与线上答题活动,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注:(一)(二)两项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基层工会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微信、微博、微课堂、直播平台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也可组织观看法治影片、开展法治教育征文以及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等,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基层工会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计划,有效运用各种新媒体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态势,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宣传重点。各基层工会要在宣传内容上围绕职工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到学法活动中来。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基层工会做好活动的文字信息、图片资料等的留存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校工会。联系人:湛超;联系电话0451-82193030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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