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听取、审议本单位的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报学校第第六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结果;
(三)讨论决定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
(四)其它需要提请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的要求,筹备并召开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各基层工会需提前向校工会报送“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并于会后向校工会提交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书面报告及会议审议或通过的相关报告、文件、决议等,做好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组织落实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请各基层工会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校工会,联系人:湛超,电话:82193030。
校工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