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210号)要求,现将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二、推选人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名额
各基层工会可按照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至学校工会;学校将根据基层推荐情况择优推选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择优推选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最终,教育部将评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四、推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可按照推选范围和推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5月15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候选人姓名报送至学校工会。
2.校工会委员会将根据各基层工会推荐情况评选并确定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宋树森,电话:82193030。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