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我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基层单位应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为开好本年度二级教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本年度二级教代会要求于寒假
前
召开,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二、主要内容
(一)听取、审议本单位的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本单位院务公开工作;
(三)讨论决定涉及到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
(四)其它需要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讨论的事项。
如二级教代会与工代会一并召开,还应审议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或进行工会委员会成员的补选、改选等。
三、基本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二级教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工作内容和程序》的要求,筹备并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
(二)各基层工会需提前一周向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请示”,会后一周内向校工会提交二级教代会召开情况的书面报告及会议审议或通过的相关报告、文件、决议等,并做好二级教代会决议、决定的组织落实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如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成员涉及补选或改选,需提前呈报拟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补选或改选结果(包括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单独行文向校工会报告,并加盖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印章。校工会将对选举结果报告予以书面批复。
校工会
2015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