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职工参加2019国际
创新创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黑教科文卫体工发〔2019〕33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创新创业成果,搭建企业与职工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现将组织推荐教职工参加2019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教职工创新创业成果参加2019年12月20—22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19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编在岗教职工有资格申报,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及龙江工匠获得者创新创业成果优先推荐。
2.成果应充分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展示性和宣传效果。
3.成果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推荐程序
1.校内推荐。申报个人向本单位工会组织申请,各基层工会审核后于2019年11月26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职工创新成果推荐表》纸本盖章材料和电子表格报送校工会。
2.上级筛选。上级工会对各高校申报成果进行筛选,确定推荐项目。
3.组织参展。于2019年12月20—22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参加2019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展示场地使用费、现场特殊装饰设计、制作及布置费、高峰论坛、部分媒体传播宣传及场馆交通等综合服务费用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承担,校工会负责展品运输费、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
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湛超
联系电话:82193030
电子邮箱:138776655@qq.com
附件:
1.黑教科文卫体工发〔2019〕33号《关于推荐直属高校教职工参加2019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的通知》;
2.黑龙江省高校职工创新创业成果推荐表。
校工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