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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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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10-17 09:10  

 

 

 

通  知

 


 

 


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集聚人才、集智创新、协同攻关、技能传承的功能,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校工会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职工创新项目补助资金重点补助劳模和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正在开展的具有以下条件的项目:

1.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

2.填补某一技术、行业领域空白,对我省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3.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4.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养、提升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

5.其他优秀职工创新项目。

凡属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的项目,或产业、企(事)业单位年度计划内的重点科研和培训项目,不列入职工创新补助资金资助范围。

二、推荐项目指标

重点推荐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新项目,必须由创新工作室提请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项。已获得2017、2018年度职工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的单位不可再推荐申报项目。

三、补助资金额度

补助资金发放运作将按照《职工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人民币40万、20万、15万、10万、5万。申报单位应当从实际出发,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总预算,结合项目预期效益,提出合理的项目补助金额申请。

四、有关要求

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须完整、清晰,推荐单位需填写《2019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及《2019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见附件),并将所有项目申报资料(含电子版),在10月19日下班前报送校工会,联系人:湛超,电话:82193030。

附件:1.《2019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2.《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校工会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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