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赴兴凯湖职工疗养中心开展暑假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职工夏秋季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黑教科文卫体工〔2018〕23号)要求,我校将组织教职工赴兴凯湖职工疗养中心开展暑假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7日—31日。
2.地点:兴凯湖职工疗养中心。
二、参加疗休养的对象
本次疗休养的对象是校本部在岗教职工,且荣获校级以上基础荣誉(省劳动模范、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优先)。
近两年内参加过各类疗休养的教职工不再安排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教职工暑假疗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几点说明
1.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要安排好假期工作,避免影响学校工作和假期值班值宿工作。
2.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工会统一组织安排,疗休养费用由省教育工会和我校工会共同承担,可选自费项目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3.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影响外出活动的疾病。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的推荐、审核及选送工作。
2.由于疗休养工作需要预约安排,各单位推荐的疗休养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3.各单位务必于7月15日下班前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8年教职工暑假疗休养活动报名表》、《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及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教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主楼304),逾期视作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联系人:湛超,联系电话:82193030。
校工会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