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职工“团体安康保险”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保障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发生意外和重大疾病时能够提供一份保障,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校工会将组织学校教职工办理2017—2018年度“团体安康保险”。教职工可根据《安康保险综合保障方案》(附件1)自愿投保,保期一年。请各基层工会继续做好教职工“团体安康保险”的统计工作,准确填写投保交费统计表(附件2),并于11月3日前将保费连同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校工会。
联系人:朱光夫
联系电话:82193030
附件:1.安康保险综合保障方案
2.教职工“团体安康保险”投保交费统计表
校工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