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年度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学校工会2017年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学校教职工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收缴标准:
个人工资[薪级工资(月)+岗位工资(月)]乘以0.5%再乘以12个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元)。
三、相关事宜
1.请各基层工会相关负责人于6月30日前到工会(主楼304)领取本单位会费收缴明细表。
2.各基层工会于7月7日前将本单位会费交财务处史海航处。
3.将收缴明细表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连同缴费收据送工会备案。
校工会
2017年6月28日